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今天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银行保险机构的公司治理仍存在四种问题:部分国有机构党建工作虚化弱化、部分机构股权结构不透明、董事会运作不规范、信息披露不规范等。
去年,银保监会发布了《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系统提出了未来三年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监管和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针对大股东行为、关联交易、薪酬扣回、董事监事履职评价、股权管理不良记录等若干重点问题,准备制定专项监管规制。
2020年,银保监会首次完成覆盖全部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的公司治理评估,共有1792家机构参与。评级结果为B级(较好)和C级(合格)水平的机构共1400家,数量占比78.12%;被评为D级的机构有209家,占比11.66%;被评为E级(差)的机构有182家,占比10.16%。
此外,银保监会还开展了专项整治,以中小机构为重点,严厉整治资本不实、股权代持、股东直接干预公司经营和通过不当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违法违规行为,排查了4600家法人机构,查处了股权违规问题3000多个,分两批次向社会公开了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47家银行保险机构股东名单,稳妥开展了高风险机构违规股东股权清理,有序清退问题股东。
梁涛表示,总的来看,过去一年经过监管和行业的持续努力,但存在的一些问题也不容忽视:一是部分国有机构党建工作虚化弱化,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未能实现有机融合。二是部分机构股权结构不透明,股权代持、隐形股东问题较为突出,股东行为越位错位,有的大股东直接干预机构经营,对董事会和高管层进行幕后操纵,通过违规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肆意侵占机构利益。三是董事会运作不规范,部分非执行董事存在不能、不敢或者不愿履职的现象,少数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严重欠缺。四是信息披露不规范,对包括金融消费者在内的利益相关者权益保障不足。
针对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梁涛透露,2021年银保监会将加快完善公司治理监管制度体系,抓紧出台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大股东行为监管、关联交易管理、薪酬扣回、董事监事履职评价等监管规制。
为健全商业银行股权托管机制,银保监会还将完善股东中长期分类惩戒处置机制,综合采取“黑名单”、限制股东权利、违法违规股东公开和清理等措施,加大违法违规股东惩戒力度。持续开展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强化分类监管,加强市场约束。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